(1)接納:申請人應依照申報材料目錄提交申報材料,該分類目錄應詳細且合乎法律法規類型。
(2)審查:申報材料齊全,合乎法定類型,合乎合法行政許可事項的要求。
(3)決定:該標準與審查標準相同。
(4)系統,發行,檢查和通知服務:
1.申請辦理文件及其附件詳細,規范,有效。法律文件應詳細,正確和有效。服務文件和備案應及時,準確和詳細。
2.通知應及時,準確,全面,并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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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納:申請人應依照申報材料目錄提交申報材料,該分類目錄應詳細且合乎法律法規類型。
(2)審查:申報材料齊全,合乎法定類型,合乎合法行政許可事項的要求。
(3)決定:該標準與審查標準相同。
(4)系統,發行,檢查和通知服務:
1.申請辦理文件及其附件詳細,規范,有效。法律文件應詳細,正確和有效。服務文件和備案應及時,準確和詳細。
2.通知應及時,準確,全面,并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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