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增資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國內多方通信服務相關業務: 是利用通信網絡建立國內兩點或多點相互之間實時監控的交互式或點播式的話音、圖像通信服務。 與國內有關的多家通訊服務業務,主要有國內多家電話服務項目相關業務、國內可視電話會議服務相關業務以及國內互聯網會議及影像服務項目相關業務。 第二類增資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存儲轉發類業務: 是指利用存儲轉發機制為用戶提供信息發送的相關業務。擔任存儲類相關業務需要申請辦理存儲轉發類相關業務許可證,它屬于第二類增值業務中的B23類 第二類增資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我國呼叫中心相關業務 是指由企事業等相關單位委托,利用與公共通信網或因特網相連的呼叫中心系統和數據庫技術,通過信息采集、處理、存儲等建立信息庫,利用公共通信網為用戶提供與其相關業務咨詢、信息咨詢、數據查詢等相關服務。 除了2019年外資企業準入負面清單中新添加的以上三種相關業務之外,還有我國承諾WTO減讓表中所列出的增值電信業務有: 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外資ICP許可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信 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外資icp經營許可 證指的是含外資股份企業在我國展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所,互聯網有償信息服務,包括在線銷售、游戲會員、網站廣告、付費新聞、網頁制作、在線支付、廣告招商、會員收費、企業合作、項目投標等需要辦理ICP許可證。 需辦理的經營資質。 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外資EDI許可證: 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相關業務是指利用各種與公用通信網或互聯網相連的數據與交易/事務處理應用平臺,利用公用通信網或互聯網為用戶提供在線數據處理和交易/事務處理的相關業務。 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相關業務包括交易處理相關業務、電子數據交換相關業務和網絡/電子設備數據處理相關業務。 第二類增資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編碼和規程轉換業務(DNS)許可證 : 編碼和規程轉換相關業務指為用戶提供公用通信網與互聯網相互之間或在互聯網上的電話號碼、互聯網域名資源、互聯網相關業務標識(ID)號相互之間的用戶身份轉換服務項目; 編碼和規程轉換相關業務在此特指互聯網域名解析服務項目相關業務。 按照CEPA協定,對香港、澳門資本開放申請辦理的增值電信業務為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相關業務、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相關業務、存儲轉發類相關業務(包括語音信箱、X.400電子郵件相關業務、傳真存儲轉發相關業務) 第二類增資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VPN許可證: 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相關業務(IP-VPN)是指經營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聯網網絡資源,采用TCP/IP協議,為國內用戶定制互聯網閉合用戶群網絡的服務項目。互聯網虛擬專用網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術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專網內可建立加密的透明化分組傳遞。 總結:只要符合《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相關的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審批流程決策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